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院—班级心理工作联席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次数:630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工作的开展力度,建立分院、班级心理工作联席制度。由分院心理协会负责组织,与班级心理委员联系,共同建立分院—班级心理工作联席制度。
二、分院—班级心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分院心理协会全体成员和各班级心理委员组成。
三、工作联席会议由分院心理协会会长主持,邀请分院心协指导老师参加。工作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沟通和交流分院心理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在每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之前一周,分院心理协会正副会长应与分院心协指导老师联系,共同商定会议主题,并提前告知参会成员,确保会议如期举行。
五、分院心理协会应做好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考勤、会议纪要、宣传报道及资料留存等工作。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