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社团工作的开展力度,建立学院心理社团工作联席制度。由院心理协会负责组织,与分院心理协会联系,共同建立院心理社团工作联席制度。
二、院心理社团工作联席会议分为学生干部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两种类型。学生干部会议成员由院心协正副会长、各部正副部长以及各分院心理协会正副会长、各部正副部长组成;全体成员会议由院心理协会、分院心理协会全体成员组成。
三、工作联席会议由院心协会长主持,邀请院心协指导老师参加。学生干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沟通和交流院心理社团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心理社团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在每次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之前一周,院心理协会正副会长应与院心协指导老师联系,共同商定会议主题,并提前告知参会成员,确保会议如期举行。
五、院心理协会应做好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考勤、会议纪要、宣传报道及资料留存等工作。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