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管理工作的力度,确保三级网络高效正常的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监督工作。
2、全院各分院组建心理健康工作小组,协助和服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项活动的开展和工作安排。在本院内组织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二次工作小组会议。
3、各分院负责心理工作老师有义务按时参加中心例会,并向中心汇报本院、系学生心理工作情况,对存在异常情况学生及时干预。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派专任老师直接参与分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行挂靠制度,每位专任教师负责联系二至三个分院。
5、挂靠分院的指导老师必须定期组织、参加分院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挂靠老师有义务参与分院的工作计划制定和具体实施。
6、分院挂靠的指导老师,对本分院学生有组织活动、宣传教育、开设讲座等义务。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7-11